平城区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城区民政局结合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平城区民政局涉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予以公开。
2、平城区民政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予以公开。
3、平城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予以公开。
4、平城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予以公开。
5、平城区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公开。
6、平城区2025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5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具体抓。其一,组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选派精干人员专门负责相关事项,各个业务口密切配合;其二,秉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做到每条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其三,平时做好政务信息内容的收集、汇报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平台建设情况
平城区民政局未建设相关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统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六)监督保障
2025年,我局按照上级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职能职责把关,注重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做到了制度规范、审核严格、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有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完善政府信息编制、审核、检查等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民政方面的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策性文件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2、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机制落实。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前“三审三校”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和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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