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pingc/2024-00017
信息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11-28 16:40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平城区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号: 平城政发〔2024〕17号
时效: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平城区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16:40 来源:平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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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政发〔2024〕17号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平城区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单位:

《公路建设项目(平城区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建设项目(平城区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

为确保我区公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依法合规做好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公共利益和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4年修正本)、《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3]12号)文件规定

二、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执行。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根据房屋的实际结构和现状为依据,综合考虑房屋建筑造价规范、建筑年代、使用状况和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确定评估价值。相关标准见附件。

附件:平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和公路建设项目平城区段地上住宅及其它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指导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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