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100A/2022—00001
信息分类: 区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4-30 10:11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城政发〔2022〕1号
时效: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30 10:11 来源:平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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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政发〔2022〕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成“首善之区”提供坚实安全保障。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把安全生产纳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推进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动态平衡。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发展中保安全、在安全中促发展,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1.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定和《大同市平城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街道党工委每季度、街道办事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分析研判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的安全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缔关闭非法企业。

2.强化部门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管”有关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月至少两次深入企业指导检查。全面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制度,把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员。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企业安全生产相互交叉检查形式,积极发挥专家技术服务支撑作用,在隐患排查中补短板、强监管。建立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压实企业主责。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按规定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做到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严格检查考核,促进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落实岗位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作业。

4.强化追责问责。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制度,组织对各街道、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公开巡查考核结果;发现未按要求履职尽责的,要采取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方式严肃问责。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问责制度,对整改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制定“巩固提升年”重点任务清单,强力推动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

5.深化专项整治

煤矿:对达子沟煤矿进行安全“体检”。继续深化防治水“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隔离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提升煤矿监测预警能力。持续推进煤矿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不按设计建设的专项整治。

建筑施工:深入开展模板支撑、基坑、脚手架等重点施工部位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违法转分包等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深化防高空坠落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

危险化学品: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有毒气体监测。

消防: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文博单位、危化品企业、“多合一”场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式电气火灾防控系统,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在醒目位置设置标志标线,清理通道障碍,严格规范执行。

特种设备:制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严格市场准入和设备准用制度,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学校、车站、幼儿园、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以及盛装毒性程度为极高危害物质、易燃易爆介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集中开展电梯、油气管道、锅炉、气瓶、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人员密集场所: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加大对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商场影院、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冶金工贸:深化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燃气:全面排查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农贸市场等燃用事故隐患;严肃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人集场所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其他行业领域:旅游、教育、农业农村、民爆、水利、文化、食药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限、措施、目标,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安全水平。

三、注重源头预防,有效防化风险

6.强化风险源头管控。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建立落实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

7.完善灾害防治能力监测。完善自然灾害各灾种监测预警,配合省、市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地震烈度等工程。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等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森林草原火灾:严格落实林长责任制,强化森林草原火险火情监测预警,加快防火通道、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设施建设,绘制森林草原防灭火“一张图”,持续推进“防火码”应用。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和《大同市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野外违规用火责任追究若干规定(试行)》,严厉查处违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野外吸烟等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水旱灾害:严格落实河长制,排查清除河道内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林木等。加强堤防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

地震灾害: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震情监视跟踪。

地质灾害:建立互联互通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开展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遥感监测与隐患早期识别,加强监测点建设和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工作,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突出做好冻融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防范,加强巡查监测和预警发布,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避险。

气象灾害:高度重视强降水、寒潮等极端天气影响,完善综合研判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推动重点区域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气象灾害提前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严格安全监管,推进依法治安

8.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综合执法、专项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

9.推进依法治理。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2022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健全并充分利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使两大系统有机融合,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各监管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执法。

五、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10.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局队合一”。6月底前,按编制标准配齐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各类功能区要建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监管人员。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每个街道至少配备3至5名安全监管人员,村(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基层网格员能力提升。

1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并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栏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培育安全文化。

12.提升处突能力素质。坚持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继续举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能力。采取集中轮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科学设计班次、灵活培训方式、注重培训效果,切实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岗位技能和自救互救等内容的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

13.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采取差异化监管、浮动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等奖惩措施,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动态考核,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

14.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

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

15.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全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配套制定应急响应手册和行动方案。街道、各类功能区要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认真组织开展多部门、跨行业、多类型救援队伍参加的实战化演练和桌面推演。各街道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6.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个专项指挥部年内都要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统筹推进以消防救援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其他专业性救援等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队伍体系建设。

17.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推动实施全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健全物资储备部门联动和社会参与机制,备足备齐各类应急物资,满足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的峰值需求。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多渠道保障机制,采取政府支持、企业自主、社会援助等方式,在储备常用物资的基础上,适当配备高科技、智能化设备急需的智能排水机器人、高压排水管、倒灌堵漏装备、以水灭火装备等先进适用的装备器材。

18.加强应急处置。区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都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规定报告。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

七、严格考核巡查,严肃追责问责

19.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平城应急指挥中心和综合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平台,拓宽信息共享渠道,形成统一协调指挥、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细化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应急救援时各部门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切实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20.严格落实巡查考核。根据安全生产巡查有关规定,组织对2021年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多发的街道、部门进行重点巡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对各街道、区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巡查考核结果要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事故多发频发等情形的街道、有关部门及企业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取消标准化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启动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制定事故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办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建立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落实情况督办制度,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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