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100B/2023—00002
信息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3-23 14:57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城区城市管理“春季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城政办发〔2023〕2号
时效: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城区城市管理“春季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14:57 来源: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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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城政办发〔2023〕2号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平城区城市管理“春季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平城区城市管理“春季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平城区城市管理“春季行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和“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的总目标,结合全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城市管理“春季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工作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坚持集中整治与常态监管相结合,综合施策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乘势而上、主动作为、攻坚克难、连续奋战,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措施、最快的效率,全力推进全区市容市貌“提档升级”,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唱好“双城记”打下良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为十八个街道全辖区。重点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校园周边、商业聚集区、城乡结合部、重点企业周边等进行全面提升,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无盲区。

三、整治内容

此次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占道经营、圈地占地、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环境卫生等五个方面12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占道方面

1.规范街面市容秩序,依法对沿街商家(水果店、杂货店、塑钢门窗加工店、修理店、饮食店、服装店和汽车美容店等)擅自堆放物品和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与查处。

2.取缔违规马路市场、摊点群和早(夜)市,积极引导游商游贩进入便民市场和便民经营点。

3.清理不按规定地点和无序停放的共享交通工具,对拒不整改的运营商家予以处罚。对长期占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联合交警等部门进行综合执法。

(二)圈地占地方面

4.严厉查处临街商铺和单位利用地桩地锁、不锈钢围栏等障碍物违规圈占道路和公共场地。

5.查处和规范未审批或审批后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等行为。

(三)乱贴乱画方面

6.对擅自设置的彩虹门、彩旗、条幅、橱窗广告、充气物、实物造型和在大型文化、体育、公益活动商品交易会等设置的临时性户外广告进行劝导与查处。

7.全面清除各主次干道、建(构)筑物、重点区域各类公共设施及树木上有碍观瞻、影响市容的非法张贴和乱写乱涂小广告。

(四)乱搭乱挂方面

8.对擅自在行道树、绿化带、店门外、窗口外悬挂、晾晒各类物品等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与查处。

9.对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出现结构损坏、墙面剥离或外立面污染,以及施工围挡破损等现象的,督促产权单位、商家及时进行修缮、维护和整修。

(五)环境卫生方面

10.监督督促临街餐饮店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对沿街餐饮商铺或个人(推车、地摊)占道经营烧烤行为进行劝导与查处。

11.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异地经营、一证多点的废品收购站,对违规的废品收购站进行劝导和查处。

12.严禁在主次干道两侧随意设置垃圾桶,规范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保持垃圾桶桶体清洁,杜绝垃圾外溢。

四、阶段划分

“春季行动”专项整治分为组织部署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阶段(3月15日前)。各街道及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行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报送信息,于每月20日前上报“春季行动”专项整治统计表(附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分工,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夜间整治力度。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层层落实责任,大力宣传行动目的、标准、方法、时限,争取广大市民群众充分理解和支持配合,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至5月5日)。对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市容市貌品质提升行动,对严重违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迅速出击、重拳整治,力求做到提升一次,解决一批,巩固一片,着力解决市容市貌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根据整治行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细化工作内容,找准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健全长效管理措施,进行查漏补缺,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全面总结行动,巩固提升成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协调配合。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及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二)宽严相济,务求实效。行动中,执法人员要严格着装,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先宣传教育、后按程序执法处罚。严格按照“721”工作法,尽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初次违规的,只纠正不处罚,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对于不听教育规劝、不按要求整改、多次违规、恶意违法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主动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广泛发动辖区市民、驻地单位、沿街门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形成人人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察,建章立制。区管理局将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不定时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责成相关单位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处置,坚持“谁管辖、谁负责”,对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效果不佳或贻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进行追责问责。通过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最终建立长效机制,为大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2023年城市管理“春季行动”专项整治统计表.xlsx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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