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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07-01 11:44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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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01 11:44 来源: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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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持续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划片招生”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杜绝“暗箱操作”行为,健全公开透明、秩序规范、监管有力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按照划定片区范围进行招生,杜绝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学校严禁以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各学校结合实际实施长幼随学。

(二)公平、公开原则。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与“公民同招”,健全完善招生公示、政策咨询及社会监督工作制度,保障招生入学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三)便民、高效原则。纵深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优化入学流程,提升报名便捷性。进一步提高全程网办占比,逐步减少线下核验资料情况,实现入学“一网通办”。畅通政策咨询、问题答疑渠道,构建线上自主报名、线下兜底全覆盖的服务体系。

三、工作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和解释招生政策、审核学校招生方案、审定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入学资格网上审验,指导协调各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校负责政策宣传和入学资料的审验、录取等工作。协助家长进行网上报名,配合初中招生学校宣传招生政策等工作。

四、招生录取

(一)方案上报

各招生学校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并于6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招生报名

1.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为小学毕业生。

2.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7月16日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家长可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进行报名(登录网站-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下拉选择“教育入学”—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大同市”—选择“平城区”—点击左侧“统一身份认证”—注册报名信息—开始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后确认提交。确需修改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及时联系报名学校,退回志愿重新填报。

(三)资格审验

1.审验组织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安、房产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公办学校自行组织实施,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2.审验时间

网上审验:2026年7月6日-7月19日;

现场审验:2026年7月20日-7月23日。

3.审验方式

采取网上审验和现场审验相结合的方式应审尽审,网上审验主要联网比对报名学生的学籍信息;比对填报的招生片区范围内户籍信息与公安部门登记信息的一致性;比对填报的招生片区范围内房产类型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合同信息与不动产权中心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其他房产类别需参加学校现场审验。各招生学校按照校内工作组交叉轮岗、相互监督,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4.现场审验所需资料:

①学生及家长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房屋征收安置户需提供房屋征收安置手续;

③随迁子女需提供平城区居住证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随迁子女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时限要求不得超过6个月。

5.其他情况说明

①对户籍、住房手续有疑问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证落实。对相关材料提交不全的要在报名学校规定时间内及时补验。

②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③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他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经公安户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④各学校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包括: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四)录取

为确保整个招生录取过程阳光透明,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各学校要严格依照本校所在招生片区范围和招生录取条件,结合本校当年招生规模轨制,合理确定录取梯次,按照梯次原则依次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1.入学基本条件

具有招生片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正式房屋征收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一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2.录取梯次顺序

①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

②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③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招生片区,户籍不在招生片区但属于平城区范围内;住房在招生片区,户籍不在平城区范围内。

④有户无房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学生户籍在招生片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学生户籍登记在招生片区其他亲友户上。

⑤无房无户的学生。房户均不在平城区但具有学校招生片区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⑥与该校招生片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3.录取办法

①公办小学

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与大学区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模式,第一阶段由各学校按照招生片区范围和招生计划自行组织招生,并严格按照本校确定的梯次范围进行录取;第二阶段由各大学区划分区域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与集中招生,对在第一阶段未报名、未录取(包括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录取)的学生进行集中补报和统筹调配。

大学区划分区域:

第一片区:十四校、四十三校、机车一校、二十三校枫林分校、十四校知行分校。(十四校知行分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二片区:一校、十校、二十三校五洲分校、四十二校、十四校振华校区、区实验小学。(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三片区:八校、三十一校、三十五校、四十六校、四十七校。(三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四片区:十七校、二十三校、三十二校、三十九校、四十九校。(十七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五片区: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河小学、十八校、十八校南关校区、四十一校、四十五校。(四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六片区:十八校文瀛分校、十八校御东校区、文慧小学、十八校文兴校区、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东校区、御河小学水泊寺分校。(御河小学水泊寺分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②公办初中

以平城区为招生范围,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各学校按照本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对符合入学基本条件、录取梯次范围内的报名学生组织开展审验、录取等工作,确需电脑派位的,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③民办学校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以平城区为招生范围,采取注册入学、对口直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到房户手续所在片区的公办小学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补报志愿。

4.部分学校录取说明

①永泰南路以东,源茂街以南,御河西路以西,南至平城区招生片区范围,2026年由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开源校区录取,该区域内配建小学建成后另行划定。其中,永泰南路以东,源茂街以南,御河西路以西,昌宁街以北范围内,2026年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以由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开源校区录取,也可以由大同市平城区第四十五小学校录取。

②太和路以东,开源街以南,属平城区招生片区范围内,在配建学校建成前,符合报名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和学校的学位情况,依次由大同市平城区第十八小学校御东校区、大同市平城区御河小学水泊寺分校录取。

③对规定时间内网报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全部实行注册入学;对审验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初中和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捆绑派位),依据电脑派位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满。派位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

④有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本校初中的,本校小学毕业生网报人数没有超过招生计划的,经资格审验合格后对口直升,空余学位继续通过相应流程补录;本校小学毕业生网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学位只在参加报名的本校小学毕业生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其他网报学生不再参与电脑派位。

(五)补报志愿

参加公办学校报名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网上招生系统进行第二次志愿填报,参加报名学校入学资料审验。

网上补报及审验时间:2026年7月29日-30日。

(六)优待政策

1.根据《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山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群体教育优待工作。

2.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七)结果公布

学生家长可通过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网(www.sxzwfw.gov.cn)查询录取结果。新生入学通知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在8月1日前完成。每位家长需按时按要求送子女到录取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录取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五、均衡编班

2026年均衡编班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编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均衡编班工作实施方案,于2026年8月24日前报区教育局基教办。公开编班时间由学校于2026年8月26日-28日自行安排。编班时要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及学生家长、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当场公示,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阳光排座,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六、学籍注册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印发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晋教〔2026〕1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注册学籍时要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组织领导,成立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部署、统筹调度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结合实际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细化落实举措,对招生全流程从严管控,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二)坚持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多方式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及时公布招生简章、工作安排,畅通政策咨询答疑渠道,持续提升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便民度。严格规范审核、录取全流程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招生等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规范管理。紧扣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部署,严格依照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学籍注册、学籍转接工作。严禁违规注册学籍、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协同联动,准确掌握适龄儿童、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学生,要做到招生政策重点宣传、流向持续关注,严格排查,严防辍学。

(四)严肃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提前招生、考试招生、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学校招生工作人员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从严规范入学资格审验,杜绝暗箱操作、违规履职等问题。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督导组对各学校招生入学全过程开展督查指导,对发现徇私舞弊、顶风违纪以及扰乱招生录取工作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专班.docx

2.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教育入学咨询电话.xls

3.大同市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6年招生工作日程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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