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6年2月2日,大同市平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平城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接到投诉,任小春反映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平城区碧桂园凤栖台项目拖34名工人工资共计828427元。
经调查,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大同市尚碧和七里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从大同市尚碧和七里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了消防安装工程,双方签订了工程合同,工人由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雇佣,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欠薪行为属实。我单位于2026年2月3日向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平城人社监令字【2026】第4-021号,要求该公司履行支付责任,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人支付工资并向我单位报送书面的整改报告及支付凭证。该单位到期未履行整改,也未报送资料说明情况。2026年3月10日我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向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平城人社监告字【2026】第4-021号,该单位签收文书,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支付工资。2026年3月17日我单位通过邮寄方式向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平城人社监理字【2026】第4-021号。要求该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吴楠、张建永等34名工人工资共计828427元。
该单位至今未向以上人员结清工资。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社会公布。
违法主体名称: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90813Q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文体中心202号(B栋)十楼1000号
法人代表:周锐
大同市平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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