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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5-19 12:11
标题: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文号:
时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12:11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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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武:

王泽不服大同市平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RDB05202500017900011)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平城政复〔2026〕31号)。本机关在复议期间向你两次邮寄送达行政复议材料均因地址查无此人且电话无法接通而被退回,现通过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你,亦无法获取你有效的文书接收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平城政复〔2026〕31号《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RDB05202500017900011《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云中路725号,联系方式:03522026211,19903521045)领取《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平城政复〔2026〕31号)或联系我机关提供新的邮寄地址。逾期未领取/提供新邮寄地址,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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