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四起养老专项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严厉打击当前部分经营主体借线上直播、线下体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普通(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作虚假商业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扰乱公平市场秩序。为规范经营行为,整治养老消费乱象,以案释法引导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现曝光四起养老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督促广大经营主体守法经营、诚信自律。
案例一: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保健食品店对其销售的保健食品功效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以组织老年群众集中听课的方式推介宣传辛纳牌葛根黄酮软胶囊保健食品的功能超出核准的“调节血脂”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护肝、强心、健脑、抗氧化、增强造血系统功能、抗血小板凝聚、改善微循环、保护心肌细胞、增强心肌收缩力、提高免疫力”作用,对保健食品的功效进行夸大宣传。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案例二: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百货店对其销售的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给顾客发送的课件,在员工微信群内、直播链接中发布宣传龙蛋白氨基酸片(普通食品)“溶栓、通栓、排栓,降血压、降血糖,皮肤恢复弹性、改变骨质疏松”的功效,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案例三: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特产店对其销售的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群里的直播间宣传铁棍山药粉“健脾养胃、天赐之宝、药食同源,朔源之旅、扶正祛邪、补虚抗衰,治诸虚百损、疗五劳七伤”的功效,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文字宣传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立案罚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案例四: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某网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当事人在网店销售的牡蛎精华牡蛎片普通食品信息中含有“增强免疫力、改善疲劳、抗氧化”文字,普通食品宣传内容涉及保健食品功效,与食品实际属性严重不符,图文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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