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店不予退费

  • 诉求编号
    D20231003001409
  • 诉求标题
    金店不予退费
  • 诉求内容
    路女士来电反映:自己2023年10月3日早上10点在银星金店购买了一根金项链,回家后家人不喜欢,2023年10月3日下午3点咨询店家退费,店家不予退费,路女士向热线投诉,希望解决不予退费的问题。
  • 诉求人
    路女士
    处办单位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办回复
    经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所落实;现作如下回复,经调解,商家已给诉求人退货退款。
  • 事件地点
    平城区
  • 留言时间
    2023-10-03
    回复时间
    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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