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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不予退费
诉求编号
D20231003001409
诉求标题
金店不予退费
诉求内容
路女士来电反映:自己2023年10月3日早上10点在银星金店购买了一根金项链,回家后家人不喜欢,2023年10月3日下午3点咨询店家退费,店家不予退费,路女士向热线投诉,希望解决不予退费的问题。
诉求人
路女士
处办单位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办回复
经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城所落实;现作如下回复,经调解,商家已给诉求人退货退款。
事件地点
平城区
留言时间
2023-10-03
回复时间
2023-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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