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2 17:15
标题: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文号:
时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执行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全区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全区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区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负责拟定相关政策、规划、措施和考核办法,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地理产品保护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承担区级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有关质量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八)管理和指导全区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监督检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农业标准化和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

(九)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本区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一)承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承担平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平城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平城区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三)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平城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平城区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平城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监督实施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盐、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五)负责辖区内食品行政许可及其安全监督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发布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十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管理规范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十七)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承担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现场认证、案件稽查等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九)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区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械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

(二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区公安机关。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4、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区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

5、与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2 17:14
标题: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文号:
时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

|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刘剑涛 电话:15698507351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和派出机构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协调本部门监管的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贯彻落实。负责本系统工、青、妇、统战等工作。做好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及“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查督办。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基层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并指导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表彰、外事交流与合作等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预决算,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执法监督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人:刘东升 电话:15698502805

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有关产品监督抽检、抽查、抽验相关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监测、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修)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同相关部门和科室开展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应急处置、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中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有关反垄断工作。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法规股(行政审批管理股)。负责人:李卫民 电话:15698503713

承担依法依规细化行政执法流程、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局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拟订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指导稽查队、街道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市场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李生勇 电话:15698506102

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同)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应用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查处全区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基层管理所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

(五)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直销监督管理股、网络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刘斌 电话:15698502063

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网络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拟订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同行政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有关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经营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协调全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实施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网络商品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监测平台建设及应用工作。

(六)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股)。负责人:冯磊 电话:15698501385

依法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保护工作;承担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工作。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全区公益广告发展工作。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各类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区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协调推进全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协助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长期规划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战略推进计划。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和监督全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组织开展专利导航及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及专利奖补、奖励等工作。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服务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指导工作,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工作。拟订和规范全区知识产权交易的制度措施。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组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承办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七)质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张永善 电话:15698503609

负责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全区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区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区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区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拟订全区计量发展规划和贯彻上级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全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承担全区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制(修)订、发布和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资源计量和环境计量工作。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计量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构建新型标准体系。承担区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和复审工作。推动和国际对标采标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协调、指导和监督乡、街道标准化工作。推进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地方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技术壁垒协定》(WTO/TBT)有关标准和技术法规在全区的通报和咨询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八)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李春钦 电话:15698503672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酒类、食盐等)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特殊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查处食品生产领域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九)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陈新宇 电话:15698501383

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酒类、食盐)安全形势,拟订全区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实施酒类商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食盐经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食品流通领域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餐饮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李淑玲 电话:15698501391

分析掌握全区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餐饮单位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十一)药、械监督管理股。负责人:侯英然 电话:15698501387

监督实施药、械、化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管理规范和管理制度。依职责开展药、械、化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督促做好各类检查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参加上级相关工作。负责查处药、械、化相关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2 15:11
标题: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文号:
时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

|

单位负责人:赵志强

办公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御河北路三条1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方式:0352-6037611

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机构介绍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9-02 17:15
标题: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设置
文号:
时效:

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设置

|

赵志强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市场局全面工作。

刘 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工会、人事教育股、财务审计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吴文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价格监督管理股

张宝仓 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武定监督管理所所长

分管:法规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卢 涛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执法监督股、质量监督管理股、抽检股、质量检验协会

郭 丽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党办、非公党委办公室

杜 敏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赵 越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药械监督管理股

杨 贺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网络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

崔彦明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监督管理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范宏宇 二级主任科员

分管:餐饮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杨晓东 二级主任科员

刘润兵 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标准化股

李生勇 四级调研员

分管:信用监督管理股、民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

何宏儒 四级调研员

分管:“四上”企业入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