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管理城市,履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推动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发展。
(二)研究拟订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明确各个时期城市管理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负责智慧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负责对全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协调、考评和指导工作。负责处办领导指示批示、群众举报投诉等相关事宜。
(四)负责组织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所需车辆、服装等装备的更新和补充工作。
(五)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负责制定本系统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负责本系统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普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
(六)负责对全区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
(七)负责区级层面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的效能建设制度。
(九)负责涉及城市管理领域的项目建设工作。
(十)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特殊任务等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统一协调、调度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审核城管系统各单位人员使用和经费管理情况,并按程序向区相关部门履行报备手续。
(十二)负责向区委提报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建议,任免干部前需征求局的意见。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与区委的党务联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做好党委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人事、政务公开、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城管系统的宣传报道;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二)法制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负责制定本系统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负责本部门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负责本系统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普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业务培训等;负责行政处罚等案件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执法文书的发放与日常管理工作。
(三)联络办公室(12345热线办)
负责与局属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中心等城管系统单位的对接工作;负责与街道、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对接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12345、信访等工单的处办工作。
负责人姓名:高大兵
办公地址:平城区平城街(原第十九小学校院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352-5336918
高大兵 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吕维健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政务公开、组织人事、网络安全、机构改革、机关效能建设、意识形态、平安建设、退役军人、信访投诉处置、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共享单车管理等城市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联点片区便民经营点审核、清雪除冰督查、门前五包管控、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何 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对外宣传、安全生产、住房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建设、防汛应急、防震减灾、司法、执法、自然资源、文旅、12345 政务热线处办等工作;负责联点片区便民经营点审核、清雪除冰督查、门前五包管控、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晋公网安备 14020202000152号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网站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