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1-25 16:33
标题: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5 16:33
来源: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0.9924平方公里。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平城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pdf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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